刑事辩护
一、接受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各种社团法人的聘请,进行职务犯罪预防、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培训;
二、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:会见犯罪嫌疑人 ,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,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,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,代理申诉和控告;在案件侦查终结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提出意见。
三、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辩护: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全部诉讼材料,与犯罪嫌疑人会见,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,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;
四、审判阶段为被告人辩护:在一审、二审过程中,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全部诉讼材料;与被告人会见,调查和收集证据,参加法庭审理,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;
五、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辩护:与被告人会见,调查和收集证据,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;
六、代理申诉案件,代为制作申诉材料,代为再审立案,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;
七、代理刑事案件: 在自诉和公诉案件中代理指控犯罪,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;
八、免费提供各类法律咨询;
- 上一篇:“离婚手册”——离婚案件的判案标准精华版
- 下一篇:没有了;